关于公开征求《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关于公开征求《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11-04 发布机构: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:[ 大 ][ 中 ][ 小 ]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,充分发挥设施水污染减排效益,改善水环境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《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》等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了《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chengjianchu@hebmail.gov.cn。请在邮件标题注明“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”及所代表机构或个人。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(邮编:050051)。请在来信信封注明“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。
附件: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11月4日
附件:
2022-11-05 10:25
- 2024-10-15
- 2024-09-24
- 2024-09-24
- 2024-09-11
- 2024-06-19
- 2024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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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3-11-08
- 2023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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